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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2022年02月18日 点击量:[4934次]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近日,城市投资网小编关注到,甘肃省陇南市于2021年10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各县区政府要实行“一把手”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并由牵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据了解,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于2021年9月1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甘发改财金〔2021〕609号),其中就提到,确定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平台公司整合升级转型发展工作负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工程

将融资平台转型工作作为市县“一把手”工程的提法,最先由陕西省提出, 可以预见的是,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认识到平台公司新的历史价值,及其在地方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棋子作用,在规范政府融资和控制政府债务风险的框架内,主动厘清地方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关系,多方面高位推动和大力支持平台公司转型。通过地方政府的统筹操盘,平台公司的合理运作,在二者良性互动下,实现地方经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

以下是《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全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市县融资平台公司资产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陇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甘发改财金〔2021〕6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理清类别,整合资源

根据划分类型,采取整合资源、注入资产、清理撤销、归并整合、“以市带县”等方式,将现有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权属清晰、多元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化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公司。

(二)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把握稳投资与防风险、促发展与优结构的关系,在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中,同步推动政府性债务化解。剥离、分解融资平台公司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确保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后可持续发展。

(三)市场导向,积极创新

通过整合升级、转型发展,市县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有效提高、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发展能力有效增强,成为市县政府谋划实施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市级打造一个总资产300亿元以上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集团公司;武都区打造一个总资产150亿元以上的区级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集团公司;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亿元以上的徽县、成县各打造一个总资产50亿元以上的县级的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集团公司;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亿元以上的文县打造一个总资产20亿元以上县级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集团公司,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少于2亿元的西和县、礼县、宕昌县、康县、两当县各打造一个有一定规模的县级综合性国有资产运营集团公司。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查资源资产

对市县现有融资平台有效净资产、经营性业务、项目收益和债务明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评估。对市县国有企业产权、国资经营收入、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已建成的非公益性资产和持有管理公益性资产情况,以及社会资本投资参与融资平台公司情况进行摸底评估。对市县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闲置房产、土地和已建成非公益性资产、持有管理公益性资产等,以及矿产、土地、水务、扶贫、交通及林业等资源资产情况摸底评估。(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陇南经济开发区、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

在摸清现有融资平台公司底数的基础上,制定融资平台整合方案,全面清理撤销“空壳类”平台、兼并重组“复合类”平台、着力打造“市场类”平台,原则上市级平台不超过2家,区级平台不超过2家,其他县级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家。科学确定市级整合母公司,支持拓展融资平台功能,按照“应划尽划”原则,其他市属国有企业整合成为其全资子公司。积极推行“以市带县”模式,由市级平台通过参股、业务整合等方式带动县级平台公司;鼓励将县级平台并入市级平台,向县级平台多渠道增信,探索通过市级统贷、县级用款模式扩大融资规模。做好融资平台的资产、账务审计,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审计局、市司法局、陇南经济开发区、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加强资产盘活整合注入

认真厘清国有资产权属关系,优化组合各类国有资源资产,通过注入资本金、划拨非公益性政府资产,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融资平台公司依法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得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矿权等,依法将市政、公交、停车场、景区、砂石料、支持户外广告、供水供暖供气及物业、污水处理、道路养护维护绿化、公园运营维护、检测检验等自然垄断行业特许经营权,以及年度预算资金、国资经营收入、收费权、优质国企股权等注入平台;对陇南市公路工程公司、陇南日报文化传媒公司和陇南供销智慧冷链物流园、陇南大酒店等行政、事业单位所管理的企业和项目所形成的非公益性资产、以及后续发掘符合划转条件的其他资产资源可根据平台整合升级和市场化融资需要,按程序分类履行整合归并手续。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依托平台公司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市县本级政府投资预算资金可注入平台公司作为资本金,增加平台公司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通过处置政府投资项目、转让国企部分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增加平台注册资本或新建项目资本金,选择部分水厂、污水处理厂、物流仓储等现金流比较充沛的项目,采取REITs、PPP、ABS等方式盘活,形成示范效应。(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陇南经济开发区、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提升平台专业化能力

结合《陇南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去行政化,强化独立法人地位,选强配齐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市场化选聘管理层,重点引进资本运营、专业技术等方面人才,政府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兼任公司管理职务。加强融资平台绩效考核,筹备组建专业投融资团队,督促融资平台公司信用评级、市场化融资规模及质量逐步提升,其薪酬与市场化融资规模及质量挂钩。发展改革、财政、行业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负责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直接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完善平台公司法人治理和决策程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在承接项目时,通过合法合规的商业程序,签订业务合同,开展运营和结算,明确盈利模式和回款路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明晰政府和公司的关系,厘清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责,压实用款主体的还款责任,将平台公司打造为独立运营、独立核算、风险自担、自负盈亏的市场化主体。(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五)充分利用多渠道融资

一是用足“银行的钱”。完善、发挥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决策,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严防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金融机构建立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园区、县城新型城镇化发展对接机制。要通过“甘肃信易贷”、“陇信通”及政银企对接等平台,发布重大项目清单、建设进展、融资需求,切实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县区对平台公司投资实施的基础设施类项目,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金控陇南融资担保公司、市龙江金服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是用好“社会的钱”。指导融资平台公司提高信用等级,争创A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高直接融资规模。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债贷组合”等方式加大对融资平台及项目的支持。探索建立市级市场化的债务风险化解周转金,妥善应对融资平台流动性风险。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认购平台公司发行的各类债券,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金控陇南融资担保公司、市龙江金服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是用活“保险的钱”。进一步加大“险资入陇”力度,发挥好保险资金期限长、成本低的优势,鼓励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融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陇南银保监分局、人行陇南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金控陇南融资担保公司、市龙江金服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科学谋划储备实施项目

引导融资平台公司要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依托高端智库、咨询机构、金融机构力量,从项目谋划、融资方案制定、风险管理、项目运营等方面,充分挖掘提升项目商业价值,提高项目可融资性,动态储备一批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点项目。市县政府要主动依托平台公司实施项目,承接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平台公司要并购或组建专业化子公司,依法开展片区开发、产业园区、房产开发、工程承包、公用事业、污水垃圾、停车场、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经营性业务,运营要实现现金流整体平衡。(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直行业主管部门、陇南经济开发区,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严防债务风险

禁止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严禁新设具有政府融资功能的平台公司,加快剥离融资平台公司存量政府性债务和公益性资产。转型后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开展市场化融资时,必须在相关融资协议中注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坚决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全面清查平台公司因承担政府性项目所形成的存量债务,建立债务管理台账,制定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债务风险化解责任,统筹运用多种财政和金融手段,稳妥化解平台公司到期存量政府性债务风险。对暂时难以偿还的融资平台到期存量政府性债务,融资平台公司可以在与金融机构协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展期、续贷、债务重组、债务置换等方式,拉长债务期限,降低利息成本,缓释短期偿债压力。科学合理安排债务缓释期限,避免将风险简单后移。(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其4个专项工作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指导,对推诿扯皮、拖拉延误、不服从整合划转安排,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移交处理。各县区政府要实行“一把手”工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并由牵头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抓紧制定本县区融资平台整合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按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报送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首月18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紧盯中央、省上出台的有关政策,会同各成员单位大力协调解决整合升级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专业协作。充分借助省属对口协作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专业力量,协助完成调研策划、资产清查、评估审计、资产注入、股权划转、业务培训、中后期评估、融资导引等具体事宜,对因工作需要引入第三方机构所发生的专项支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市县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四)夯实主体责任。市县融资平台公司应切实履行企业提质增效主体责任,明确发展战略规划,突出问题导向,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体系,优化资产结构、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强化风险管理,积极动员各方资源支持,加快市场化转型。

(五)加大督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市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工作进度实行通报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做好文件、资料、档案清查移交工作。市纪委监委、组织、人社、国资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附件:陇南市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陇南市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永革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漆文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德华  副市长人选

  员:何能雄  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安富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市委人才办主任

郝爱龙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冯醒民  市教育局局长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

任建荣  市民政局局长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

刘景原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马学文  市人社局局长

杨永贵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李宝杰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

曹晓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司宝平  市水务局局长

邱晓旭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崔珍康  市商务局局长

魏朝晖  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贾永文  市审计局局长

任永明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梁志军  市林草局局长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市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

马文锋  陇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市税务局局长

白伟东  人行陇南中心支行行长

   陇南银保监分局局长

魏国荣  金控陇南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闫新平  陇南龙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立平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张建强  中共宕昌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李彦平  中共文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杨满红  中共康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赵彦凯  中共成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王福全  中共徽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中共两当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中共西和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中共礼县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市县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工作,研究决定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重大事项。审核资产划拨方案,审议专业融资团队及融资平台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漆文忠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何能雄、安富强、郝爱龙、刘景原、任永明、周华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督促各专项组落实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和市场化转型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抓好统筹协调、推进指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同志担任,不另行文。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服务、资产资源盘活注入、融资平台公司整合、融资能力提升发展4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服务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平台资产整合重组工作的总协调、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指导市级平台横向资产整合重组和市县平台两级资产“以市带县”模式纵向整合;开展常态化项目谋划、直接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指导融资平台谋划储备实施项目;做好融资平台的资产、账务审计,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支持;制定全市融资平台整合实施方案,定期向省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二、资产资源盘活注入组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草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陇南经济开发区、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摸底清查市县融资平台有效净资产、经营性业务、项目收益和债务明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闲置房产、土地和已建成非公益性资产、持有管理公益性资产等,以及矿产、土地、水务、扶贫、交通及林业等资源资产情况,并进行综合评估。优化组合各类国有资源资产,拟定有选择性的划拨相关资产议案,推进融资平台经营性、闲置性资产确权、转性、注入等工作;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建设;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妥善处置融资平台存量债务等;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

三、融资平台公司整合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陇南经济开发区、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清理撤销“空壳类”平台、兼并重组“复合类”平台、着力打造“市场类”平台,通过先行示范、逐步推动;推行“以市带县”模式,市级平台通过参股、业务整合等方式带动县级平台公司,鼓励县级平台并入市级平台;支持平台公司并购或组建专业化子公司,实现现金流整体平衡;指导平台公司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筹备组建专业融资团队,实行市场化运营模式,其薪酬与市场化融资规模及质量挂钩;搭建融资平台组织框架、人事安排和纪检监督,推荐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国资委。

四、融资能力提升发展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陇南经济开发区、人行陇南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龙江金服公司、金控陇南融资担保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完善、发挥政银企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加大对平台公司融资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债贷组合”等方式对平台企业及项目进行支持;积极推广“甘肃信易贷”、“陇信通”等线上融资平台;指导融资平台提高信用等级,打造AA级及以上信用评级,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加大直接融资规模;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融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全程辅导咨询;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金融办。